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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怒连杀5人!农民工过激讨薪得不偿失,该如何利用国家给我们的武器?
发布时间:2020-09-27

一怒连杀5人!农民工过激讨薪得不偿失,该如何利用国家给我们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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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工头却只给50元。后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王斌余结算清工资。谁知回到工地,吴华把王斌余撵了出去。晚上,王斌余和弟弟打算找吴新国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他们走。

 

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
最终,宁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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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给工钱,包工头被当场砸死

 

 


一怒连杀5人!农民工过激讨薪得不偿失,该如何利用国家给我们的武器?


 

纪某52岁,吉林人,在大连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一处工地打工。为了讨要还没结算清楚的6000多元工钱,从吉林来到大连打工的建筑工人纪某用工地搭脚手架的铁管,砸死了自己的工头滕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纪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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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民工杀副总,只因不结工钱

 

 

 

 

胡乘榜29岁,因为生活压力大,在附近的厂子找点活干。事发当日,胡乘榜找付全红要活,并结算剩余工资,遭到付全红拒绝。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冲突,胡乘榜掏出尖刀将付全红刺死

 

沧州中院判决,胡乘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而最后,该公司还有2.7万元至今未支付,工人们也未拿到剩余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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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薪遭围殴,被安全帽活活砸死

有人说讨债是农民工必备的技能,更是很多人跨不过去的砍,于是乎才有了很多的杀人见血的事件。

 

 

近年来,因讨薪不成而上升为暴力讨薪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我相信动手的农民工一定也是无计可施才出此下策,用暴力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虽然这也不是你们的本意,是被逼无奈!但杀人要偿命,暴力讨薪要坐牢!大家怎么忍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是,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吗?我们也不想去恶意伤人,不,我们只是想要回属于我们用劳动,用一滴一滴的汗水换来的酬劳!

那讨薪之路还有别的办法吗?别着急,有!有!有!国家5月份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大多数工人朋友都知道了,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利用国家出台的政策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些怎么利用好自己手里的武器!

 


一、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有哪些合法渠道要回工资?

大多数民工总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去合法的要回自己的钱,在最新的《条例》里明确说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二.政府部门“踢皮球,”投诉无门?

针对这类问题以往多采用“多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处理,涉及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容易出现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而《条例》通过明确属地政府责任、市场主体责任等五方面,将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处理方式固定下来,由各部门通力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门之间踢皮球。解决了农民工投诉方向不明确的问题。

 

三.没有正式劳务合同,工资支付时间、方式不明确,有空子可钻?

根据《条例》第六条、第十一至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书面约定,用人方应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卡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它方式替代,用人单位还需要依法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三年。

该规定一出,农民工工资怎么付、什么时间付、付多少全部书面化,签字画押,具有法律效应,再也不用担心口头协定,没有保障了。

 

四、台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五.用人单位不合法、单位合并分立,干完活跑路怎么办?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设或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欠薪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使用个人、或其他单位导致欠薪,由施工单位进行清偿。

单位合并或分立时,应在分离前依法清偿民工工资,经与民工本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有合并或者分立后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执照或被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时如何清偿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出现上述问题时,应当再申请注销前依法清偿拖欠工资,若未在申请注销前清偿,则该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工资。

 

七、找不到施工总承包单位,维权不知道找谁?

 根据《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以下事项:

(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所以被拖欠工资不知道找谁,可以看一下维权信息告示牌哦!

 

以上是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总结说明,国家在告诉我们,只要是我们靠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得拖欠!

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如果有人恶意拖欠薪资,祖国,法律都会为我们撑腰!

 

所以,遇到有人恶意拖欠工资,记住要走正规途径,暴力讨薪伤人伤己得不偿失,对别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的同时,也会让我们的家人牵挂,担心,也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
我们的血汗钱一分都不会少!